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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单位获评“湖北省高校思政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1浏览次数:6

    本网讯 3月12日,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学生工作部、国际经济与贸易系荣获"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辅导员朱卉、张雄涛、陈炜令荣获"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根据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鄂发[2005] 8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39号)和《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2〕3号)等文件精神,经各高等学校初评推荐,评审专家组严格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经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全省共有241个集体、452名个人受到表彰。

    《决定》指出,近两年来,全省各高校和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16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工作的新起点,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做出更大的成绩。全省高校及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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