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336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精神,结合湖北省候选人限额,我校可分别推荐1名青年科学奖和1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指导教师等等相关教育教学奖项。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一)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详见附件3)。 教育教学奖候选人还需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段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请于2023年9月6日前,将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材料送至人力资源部401,电子版发至孙老师。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27-81290811

 

件1: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